近日,垫江县法院将5G“车载便民法庭”驶进桂溪街道,巡回审理了一起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把庭审现场变成群众身边的“沉浸式”普法课堂。
原告小美(化名)在被告某健身服务公司办理了一张游泳健身卡。4天后,原告小美向被告公司提出7日内无理由全额退款请求,被告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仅退还80%。原告小美认为合同约定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经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垫江县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昌爽围绕合同效力、退款依据、条款性质等争议焦点展开细致调查,并结合案情精准释法。休庭后,昌爽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对于某健身服务公司,昌爽主打“法律牌”,向其讲解与预付式消费有关的法律规定,建议其积极承担退款责任;对于小美,调解员主打“感情牌”,耐心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某健身服务公司面临的经济压力。最终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将剩余储值款折抵30次游泳健身消费,并将使用期限延长至一年。调解结束后,法院干警在现场开展有关预付式消费普法宣传,真正实现“司法服务送上门,法治宣传零距离”。
此次巡回审判以真实案例为群众普法,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也增强了消费者依法维权及理性解纷意识。
下一步,垫江县法院将持续推动“阳光司法进万家”巡回审判走深走实,让司法服务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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