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小心明星周边产品消费行为被“以爱之名”裹挟
来源:重庆法治报 | 时间:2022-05-15 | 编辑:唐怡 | 阅读:11654

       5月11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发布了关于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的消费提示。

  据悉,近期重庆市消委会收到大量关于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购买的明星专辑及明星周边产品存在损坏、错发、漏发或未按时发货等情况,经营者无故拖延处理或者要求二次购买才对第一次购买商品进行补发。由于购买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的消费群体多为青少年,为切实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风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重庆市消委会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拒绝裹挟 理性支持

  近年来,随着“粉丝”经济的兴起,由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以及文艺明星等衍生的玩具、服装、鞋子、美容、数码、文创用品等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成为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建议青少年消费者树立“支持不分大小,热爱不论高低”的正确消费观,不应过分沉迷,切勿跟风与攀比。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理性支持,量力而行,多一分理智和冷静,少一分盲目与冲动,自觉抵制被“饭圈”“以爱之名”等裹挟消费。

  看清规则 理性购买

  大部分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都采取预售模式,且发货等待时间较长。建议青少年消费者在经营者的网站或APP等渠道下单前,一定要认真阅读购买须知,明确购买商品的种类、性质、发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切勿冲动消费、盲目购买,陷入“饥饿”营销的消费陷阱。

  保留凭证 理性维权

  建议青少年消费者在购买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时,应注意索要和留存发票等购物票据、经营者广告宣传信息等作为事后维权的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来源:重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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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5 来源:重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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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委会)发布了关于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的消费提示。

  据悉,近期重庆市消委会收到大量关于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的消费投诉,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购买的明星专辑及明星周边产品存在损坏、错发、漏发或未按时发货等情况,经营者无故拖延处理或者要求二次购买才对第一次购买商品进行补发。由于购买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的消费群体多为青少年,为切实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风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重庆市消委会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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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留凭证 理性维权

  建议青少年消费者在购买文娱领域周边商品与服务时,应注意索要和留存发票等购物票据、经营者广告宣传信息等作为事后维权的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来源:重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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