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委政法委举办第四期政法讲坛(《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坛),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梅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专题讲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马奇柯主持讲坛。
梅传强以《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有组织犯罪的常态化治理》为题,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主要亮点、条文解读四个方面作了培训。梅传强在授课中讲到,《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其诞生标志着我国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掀开了新篇章、迈上了新台阶、开启了新征程。《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提升有组织犯罪治理能力、突显有组织犯罪治理效能、完善我国有组织犯罪治理体系、建设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亮点在于突出对有组织犯罪的依法治理、从严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协同治理。
梅传强还从《反有组织犯罪法》基本框架中的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七十七条中的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他讲到,《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制度体系的一次有益探索和成功尝试,为新时代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有组织犯罪的常态化治理提供了充分的规范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以后还需依托各级司法机关和相关单位、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和阐释,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条文,确保立法目的在实践中得以顺利实现,让《反有组织犯罪法》真正成为常态化治理有组织犯罪的一把利剑,为保护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秩序、守护平安中国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专题讲坛后,会议要求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将本次学习培训的收获和启示充分应用到实践中,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指引,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来源:重庆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