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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重庆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如何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慈善条例》?
来源:重庆法治报 | 时间:2022-08-31 | 编辑:唐怡 | 阅读:11589

       2022年7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慈善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重庆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接受了《重庆法治报》记者专访,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坚持促进与监管并重

  推动补齐慈善领域短板

  记者:《重庆市慈善条例》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对重庆慈善事业发展有什么意义?

  刘光磊:9月5日是我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在“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重庆市慈善条例》出台,意义重大,我有三点感受:

  第一,《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需要。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顶层制度安排。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慈善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以此为遵循,从实际出发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慈善法规。从现实看,虽然当前全国包括我市慈善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但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比如,对突发应急机制的完善,对个人求助的规范,对政府促进、社会支持措施的落实等等,亟待通过地方立法进行明确。《重庆市慈善条例》以《慈善法》为根本遵循,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促进与监管并重,推动补齐慈善领域短板,规范了一些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让慈善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为现代慈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是重庆慈善事业多年实践的结晶。近年来,重庆慈善事业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认真践行“慈善为民 依法行善”的慈善工作宗旨和“予鱼不如予渔”的工作理念,广泛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显著成效,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

  重庆市慈善总会作为重庆慈善事业的排头兵,从2016年至2022年6月,共募集款物47.96亿元,帮扶困难群众数百万人次。助力脱贫攻坚,5年捐赠款物达27.65亿元。接续助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从2021年至2022年5月,共捐赠投入乡村振兴款物 10.97亿元。创新互联网慈善,6年募捐额实现了从零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跨越。截至目前,在10个互联网募捐平台共募集善款15.92亿元,累计动员6800万人次参与捐赠,实施救助项目1000个以上。此外,我们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策划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助浴快车等一批慈善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总会先后荣获“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表彰,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重庆市慈善条例》出台,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既研究了上位法《慈善法》在重庆贯彻落实的情况,又广泛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总结了重庆慈善事业发展的经验,肯定了行之有效的做法,弥补了发展中的不足,是重庆慈善事业多年实践的结晶。

  第三,《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是重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和国家赋予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等新使命、新要求。立足新时代新使命,慈善事业必须创新发展方式、壮大发展总量、加强文化建设等,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地处西部,慈善发展总体上仍然存在底子薄、规模小等问题,与社会财富量级和第三次分配的地位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市健全慈善工作机制,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推进慈善组织发展和慈善人才建设,浓厚慈善氛围,激发慈善活力,强化慈善法治保障,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33条

  对慈善发展作出全面规定

  记者:《重庆市慈善条例》内容丰富,涉及慈善发展方方面面,请问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刘光磊:《重庆市慈善条例》共33条,对我市慈善发展作出全面规定,其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

  一是明确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是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强化部门支持和参与,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三是培育发展慈善文化,设立“重庆慈善周”,强化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进一步提升慈善影响力。

  四是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从慈善组织制度建设、慈善募捐和接受捐赠、慈善财产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从提高慈善公信力的角度,明确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五是规范引导个人求助,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个人求助规范方面的法律空白。

  六是补齐应急慈善短板,细化了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应急慈善的责任。

  七是完善政府促进措施,包括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推进慈善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强化表彰激励等方面。

  八是鼓励发展慈善服务,让慈善组织在开展慈善服务时有强大的队伍支撑。

  九是引导社会支持,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媒体及有关公共场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服务或便利。

  十是加强社会激励,包括开展“重庆慈善奖”评选,对冠名捐赠行为做了相应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和录用参与慈善活动并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等。

  十一是推进社区慈善,明确提出社区慈善是当前和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对社区慈善进行了细化规定,如健全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激励政策,创新“五社联动”机制等。

  十二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力度,提出“财政、民政、公安、人力社保、文化旅游、网信、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

  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9月1日《重庆市慈善条例》实施后,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实落地至关重要,下一步,市慈善总会对贯彻落实《重庆市慈善条例》有什么想法和打算?

  刘光磊:《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为我市未来慈善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使重庆慈善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境界。下一步,市慈善总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慈善条例》作为慈善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深入学法用法,组织引导慈善工作者、志愿者原原本本学好法律条文,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把《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原则和要求贯彻到慈善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联合市普法办、主流媒体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让《重庆市慈善条例》深入人心,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慈善发展氛围。

  同时,结合未来几年市慈善总会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具体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服务全市大局,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要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未来慈善发展的中心任务,像助力脱贫攻坚那样助力乡村振兴,用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爱心力量为乡村振兴服务。集中力量帮扶“两群”17个区县及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乡镇。办好“乡村振兴·重庆专场”活动,大力号召、引导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深入开发互联网慈善新动能,拓展慈善业务新领域。未来几年,总会互联网募捐要围绕乡村振兴在日常筹募、公益伙伴合作、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互联网募捐总额逐年增长,互联网募捐总额占慈善募捐总额的比重稳中有升。

  ——持续打造慈善品牌,创新项目管理。在做大做强现有品牌项目的同时,聚焦乡村振兴和城镇特困群体,积极谋划新项目,引进新基金,培育打造一批新品牌。

  ——强化基层慈善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创新慈善工作力量与基层组织相融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慈善活动,努力在最基层做到群众急难有人帮、大病有人扶,及时把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深入传播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氛围。抓好“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乡村振兴等慈善活动的宣传推介。加强慈善典型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镇村。

  ——加强自身建设,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慈善参与渠道。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工作。加强慈善志愿者队伍建设。

来源:重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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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重庆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如何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慈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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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慈善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重庆市慈善总会会长刘光磊接受了《重庆法治报》记者专访,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坚持促进与监管并重

  推动补齐慈善领域短板

  记者:《重庆市慈善条例》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对重庆慈善事业发展有什么意义?

  刘光磊:9月5日是我国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在“中华慈善日”来临之际,《重庆市慈善条例》出台,意义重大,我有三点感受:

  第一,《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需要。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顶层制度安排。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慈善法》,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以此为遵循,从实际出发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慈善法规。从现实看,虽然当前全国包括我市慈善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但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比如,对突发应急机制的完善,对个人求助的规范,对政府促进、社会支持措施的落实等等,亟待通过地方立法进行明确。《重庆市慈善条例》以《慈善法》为根本遵循,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促进与监管并重,推动补齐慈善领域短板,规范了一些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让慈善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为现代慈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是重庆慈善事业多年实践的结晶。近年来,重庆慈善事业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认真践行“慈善为民 依法行善”的慈善工作宗旨和“予鱼不如予渔”的工作理念,广泛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显著成效,在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补充作用。

  重庆市慈善总会作为重庆慈善事业的排头兵,从2016年至2022年6月,共募集款物47.96亿元,帮扶困难群众数百万人次。助力脱贫攻坚,5年捐赠款物达27.65亿元。接续助力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从2021年至2022年5月,共捐赠投入乡村振兴款物 10.97亿元。创新互联网慈善,6年募捐额实现了从零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跨越。截至目前,在10个互联网募捐平台共募集善款15.92亿元,累计动员6800万人次参与捐赠,实施救助项目1000个以上。此外,我们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策划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助浴快车等一批慈善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总会先后荣获“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表彰,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重庆市慈善条例》出台,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既研究了上位法《慈善法》在重庆贯彻落实的情况,又广泛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总结了重庆慈善事业发展的经验,肯定了行之有效的做法,弥补了发展中的不足,是重庆慈善事业多年实践的结晶。

  第三,《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是重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和国家赋予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等新使命、新要求。立足新时代新使命,慈善事业必须创新发展方式、壮大发展总量、加强文化建设等,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地处西部,慈善发展总体上仍然存在底子薄、规模小等问题,与社会财富量级和第三次分配的地位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市健全慈善工作机制,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推进慈善组织发展和慈善人才建设,浓厚慈善氛围,激发慈善活力,强化慈善法治保障,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33条

  对慈善发展作出全面规定

  记者:《重庆市慈善条例》内容丰富,涉及慈善发展方方面面,请问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刘光磊:《重庆市慈善条例》共33条,对我市慈善发展作出全面规定,其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

  一是明确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慈善事业的全面领导,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前进提供了政治保障。

  二是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强化部门支持和参与,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三是培育发展慈善文化,设立“重庆慈善周”,强化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进一步提升慈善影响力。

  四是规范慈善组织管理和慈善活动,从慈善组织制度建设、慈善募捐和接受捐赠、慈善财产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从提高慈善公信力的角度,明确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相关要求。

  五是规范引导个人求助,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个人求助规范方面的法律空白。

  六是补齐应急慈善短板,细化了慈善组织参与突发应急慈善的责任。

  七是完善政府促进措施,包括培育发展慈善组织,推进慈善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强化表彰激励等方面。

  八是鼓励发展慈善服务,让慈善组织在开展慈善服务时有强大的队伍支撑。

  九是引导社会支持,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媒体及有关公共场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服务或便利。

  十是加强社会激励,包括开展“重庆慈善奖”评选,对冠名捐赠行为做了相应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和录用参与慈善活动并有良好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等。

  十一是推进社区慈善,明确提出社区慈善是当前和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对社区慈善进行了细化规定,如健全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的激励政策,创新“五社联动”机制等。

  十二是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力度,提出“财政、民政、公安、人力社保、文化旅游、网信、审计、税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

  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9月1日《重庆市慈善条例》实施后,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实落地至关重要,下一步,市慈善总会对贯彻落实《重庆市慈善条例》有什么想法和打算?

  刘光磊:《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实施为我市未来慈善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使重庆慈善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境界。下一步,市慈善总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慈善条例》作为慈善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深入学法用法,组织引导慈善工作者、志愿者原原本本学好法律条文,全面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把《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原则和要求贯彻到慈善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联合市普法办、主流媒体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让《重庆市慈善条例》深入人心,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慈善发展氛围。

  同时,结合未来几年市慈善总会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具体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服务全市大局,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要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未来慈善发展的中心任务,像助力脱贫攻坚那样助力乡村振兴,用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爱心力量为乡村振兴服务。集中力量帮扶“两群”17个区县及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乡镇。办好“乡村振兴·重庆专场”活动,大力号召、引导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深入开发互联网慈善新动能,拓展慈善业务新领域。未来几年,总会互联网募捐要围绕乡村振兴在日常筹募、公益伙伴合作、队伍建设和服务工作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实现互联网募捐总额逐年增长,互联网募捐总额占慈善募捐总额的比重稳中有升。

  ——持续打造慈善品牌,创新项目管理。在做大做强现有品牌项目的同时,聚焦乡村振兴和城镇特困群体,积极谋划新项目,引进新基金,培育打造一批新品牌。

  ——强化基层慈善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创新慈善工作力量与基层组织相融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慈善活动,努力在最基层做到群众急难有人帮、大病有人扶,及时把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深入传播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氛围。抓好“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乡村振兴等慈善活动的宣传推介。加强慈善典型宣传,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镇村。

  ——加强自身建设,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思想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慈善参与渠道。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工作。加强慈善志愿者队伍建设。

来源:重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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