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梁区法院为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债务人的一辆宝马X5车实施司法网络拍卖行为,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杨某竞拍成功后却反悔了。为此,铜梁区法院依法没收其缴纳的2万元保证金,由于再次拍卖金额比首次拍卖的低,还责令杨某给付了两次拍卖的差价8000元。因反悔竞拍,杨某共损失2.8万元。
案例:
竞拍人反悔损失2.8万元
不久前,铜梁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依法对一辆宝马X5机动车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车评估价为20万元,起拍价定为16万元。
当日,有14人报名参与竞拍,32886人围观。竞买人杨某经过40余轮竞价,最终以30.2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
尾款缴纳期限将至,铜梁区法院执行干警(本次司法拍卖承办人)李宁迟迟不见杨某付款,便联系了他。一番沟通后,李宁才从杨某口中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杨某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拍卖当日,他在家里玩手机,发现淘宝网上正在进行司法拍卖,顿时觉得有利可图,便参与了竞拍。但拍成后发现,该车属云南籍,办理过户手续很麻烦,还要产生不少费用,于是就不打算要了。杨某还问道:“我不想要这辆车了,可不可以退了?法院能不能把2万元保证金退还给我呢?”
经铜梁区法院合议庭合议,决定对涉案车辆重新进行拍卖,并没收原竞买人杨某交纳的保证金。之后,铜梁区法院依法再次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拍卖,成交价为27.4万元。因没收原竞拍人杨某交纳的2万元保证金后,仍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的差价,铜梁区法院依法向原竞买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杨某补齐差价,杨某在最后期限补交了8000元差价。
事后,杨某告诉干警,自己很后悔,如果知道悔拍要付出代价,便不会参与竞拍了。杨某表示,以后将认真学法,实施法律行为前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干警说法:
恶意竞拍将面临刑事制裁
李宁表示,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为清偿债权人债权而实施的一项执行行为,系严肃的司法活动。如果参与竞拍,一定要仔细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相关材料,并了解有关司法拍卖的法律规制,一旦竞拍成功后,如因反悔而放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悔拍行为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对此均有一定的惩罚性规定,如保证金不予退还、补齐拍卖差价、承担费用损失等。如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干警提醒:司法拍卖有别于平台上的普通物品交易,没有试用期,更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广大竞买者在参与竞拍前,要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考虑是否参与竞拍,及时与法官联系了解拍卖相关事项,切不可随意悔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重庆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