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既可保护文物又能兑现权益 江津区法院探索非国有文物司法处置程序,市级文物“马家洋房”成功移交
来源:重庆法治报 | 时间:2022-11-06 | 编辑:唐怡 | 阅读:3421

       近日,江津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讨非国有文物处置的备案、批准、变更等条件,最终联合区文管所、支坪镇政府共同将“马家洋房”现场交付给新主人辛先生。

  百年文物变身被执行财产

  江津老百姓口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千年真武场,一部客家文化史。”真武场原是一片荒草坝子,直到清初,客家人开始不断来到江津拓荒垦殖,此地才慢慢繁荣起来,发展为巴蜀地区的商贸重镇,也成了客家人的重要聚集地。客家大族马氏是真武场实力雄厚的家族之一,于1908年在此修建了一幢洋楼——“马家洋房”。

  “马家洋房”矗立在綦河岸边,面积约1万平方米,主楼洋房原高5层,各层有四面连通的廊道,每层有7个房间,有一处后院和后花园,属于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中西合璧式建筑,是重庆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经百年辗转,重庆亨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马家洋房”的主人,将“马家洋房”用于办公和食品生产。2015年,重庆亨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马家洋房”被依法查封,由社区代为管理。2022年7月,江津区法院在办理强制执行重庆亨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退赔一案时查明,“马家洋房”系被执行人名下唯一可供执行财产。

  另一方面,因年久失修,“马家洋房”部分建筑区域已成了危房,修缮洋房、保护文物迫在眉睫。

  既保护文物又兑现权益

  文物保护和债权人权益兑现成了该执行案件的双重难题。在办案过程中,江津区法院执行局会同区文管所就“马家洋房”的保护方案、司法拍卖流程、竞买人条件、产权变更限制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查找法律规定,最终确定了“马家洋房”的司法处置方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双方明确了本次拍卖限具有中国国籍的人竞买,竞买成功后不得擅自转让、抵押,而且相关部门还将对竞拍成功者开展背景调查等。

  事后,江津区法院立即依法启动司法处置程序。经评估、发布公告、甄别竞买人等程序,黑龙江籍商人辛先生以最高价400余万元竞拍成功,成为“马家洋房”的新主人。

  随后,江津区法院会同区规自局对“马家洋房”重新进行了测绘,协助辛先生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向区文管所备案。

  “马家洋房”即将迎来新生

  日前,江津区法院、区文管所、支坪镇政府共同将“马家洋房”现场交付给新主人辛先生。江津法院与区文管所向辛先生送达《非国有文物修缮、保养告知书》《非国有文物处置告知书》,提醒辛先生其对“马家洋房”负有修缮、保养的责任,修缮方案需报市文物局审批,参与修缮的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同时,其对外转让、抵押“马家洋房”或改变用途的,应报重庆市文物局备案,且不得将“马家洋房”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交付现场,辛先生向法官表示,自己是心怀保护文物之心参与竞拍“马家洋房”,有幸竞拍成功成为“马家洋房”的新主人,一定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依法修缮、保养、使用非国有文物。初步想法是在主楼一楼展览“马家洋房”建造者马季良先生的生平事迹、“马家洋房”民间故事以及传播客家文化。

  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国家和民族珍贵的财富。据了解,江津区法院以维护受害人权益和修缮保护文物为出发点,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讨非国有文物处置的备案、批准、变更等条件,探索非国有文物司法处置程序。同时引导、督促买受人积极履行文物修缮管理职责、依法做好文物保护性开发利用,实现了文物的良性传承,为建立文物司法保护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文物保护法治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来源:重庆法治报

Copyright© 2020-2022 CQSFXH.ORG.CN 重庆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3号 电话:023-88196826

警徽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2025071158号-1

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07
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11月20日至22日在渝举办
2025-11-18
重庆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拟于11月14日召开
2025-10-28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学习活动的决定
2025-10-09
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先进事迹
2025-09-30
关于学习运用普法专栏节目《说法》的通知
2025-09-08
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拟获奖论文公示
2025-09-07
征稿启事
2025-08-28
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2025-07-20
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2025-07-08
重庆市法学会第五期法学研究立项课题名单公布
2025-05-20
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2025-04-22
会议预告 |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5年年会将在重庆召开
2025-03-12
关于征集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论文的通知
2025-02-13
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公示
2024-12-19
关于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2-07
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11月20日至22日在渝举办
2025-11-18
重庆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拟于11月14日召开
2025-10-28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向“时代楷模”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学习活动的决定
2025-10-09
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要求学习宣传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先进事迹
2025-09-30
关于学习运用普法专栏节目《说法》的通知
2025-09-08
第二十届西部法治论坛暨法治宁夏论坛拟获奖论文公示
2025-09-07
征稿启事
2025-08-28
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
2025-07-20
中国法学会2025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公告
2025-07-08
重庆市法学会第五期法学研究立项课题名单公布
2025-05-20
关于开展“202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2025-04-22
会议预告 | 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25年年会将在重庆召开
2025-03-12
关于征集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论文的通知
2025-02-13
首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公示
2024-12-19
法律服务
既可保护文物又能兑现权益 江津区法院探索非国有文物司法处置程序,市级文物“马家洋房”成功移交
2022-11-06 来源:重庆法治报
编辑: 唐怡 阅读量: 3421

       近日,江津区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讨非国有文物处置的备案、批准、变更等条件,最终联合区文管所、支坪镇政府共同将“马家洋房”现场交付给新主人辛先生。

  百年文物变身被执行财产

  江津老百姓口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千年真武场,一部客家文化史。”真武场原是一片荒草坝子,直到清初,客家人开始不断来到江津拓荒垦殖,此地才慢慢繁荣起来,发展为巴蜀地区的商贸重镇,也成了客家人的重要聚集地。客家大族马氏是真武场实力雄厚的家族之一,于1908年在此修建了一幢洋楼——“马家洋房”。

  “马家洋房”矗立在綦河岸边,面积约1万平方米,主楼洋房原高5层,各层有四面连通的廊道,每层有7个房间,有一处后院和后花园,属于规模较大、保存较完整的中西合璧式建筑,是重庆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9年,经百年辗转,重庆亨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马家洋房”的主人,将“马家洋房”用于办公和食品生产。2015年,重庆亨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马家洋房”被依法查封,由社区代为管理。2022年7月,江津区法院在办理强制执行重庆亨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退赔一案时查明,“马家洋房”系被执行人名下唯一可供执行财产。

  另一方面,因年久失修,“马家洋房”部分建筑区域已成了危房,修缮洋房、保护文物迫在眉睫。

  既保护文物又兑现权益

  文物保护和债权人权益兑现成了该执行案件的双重难题。在办案过程中,江津区法院执行局会同区文管所就“马家洋房”的保护方案、司法拍卖流程、竞买人条件、产权变更限制等问题展开充分讨论,查找法律规定,最终确定了“马家洋房”的司法处置方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双方明确了本次拍卖限具有中国国籍的人竞买,竞买成功后不得擅自转让、抵押,而且相关部门还将对竞拍成功者开展背景调查等。

  事后,江津区法院立即依法启动司法处置程序。经评估、发布公告、甄别竞买人等程序,黑龙江籍商人辛先生以最高价400余万元竞拍成功,成为“马家洋房”的新主人。

  随后,江津区法院会同区规自局对“马家洋房”重新进行了测绘,协助辛先生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并向区文管所备案。

  “马家洋房”即将迎来新生

  日前,江津区法院、区文管所、支坪镇政府共同将“马家洋房”现场交付给新主人辛先生。江津法院与区文管所向辛先生送达《非国有文物修缮、保养告知书》《非国有文物处置告知书》,提醒辛先生其对“马家洋房”负有修缮、保养的责任,修缮方案需报市文物局审批,参与修缮的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同时,其对外转让、抵押“马家洋房”或改变用途的,应报重庆市文物局备案,且不得将“马家洋房”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交付现场,辛先生向法官表示,自己是心怀保护文物之心参与竞拍“马家洋房”,有幸竞拍成功成为“马家洋房”的新主人,一定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依法修缮、保养、使用非国有文物。初步想法是在主楼一楼展览“马家洋房”建造者马季良先生的生平事迹、“马家洋房”民间故事以及传播客家文化。

  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是国家和民族珍贵的财富。据了解,江津区法院以维护受害人权益和修缮保护文物为出发点,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讨非国有文物处置的备案、批准、变更等条件,探索非国有文物司法处置程序。同时引导、督促买受人积极履行文物修缮管理职责、依法做好文物保护性开发利用,实现了文物的良性传承,为建立文物司法保护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文物保护法治环境提供有益借鉴。

  来源:重庆法治报

Copyright© 2020-2022 CQSFXH.ORG.CN 重庆市法学会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3号 电话:023-88196826

警徽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20250711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