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司法部召开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电视电话会议,重庆市司法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党的十九大以来,重庆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38万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者取得利益17.72亿元。
2019年12月,未成年人胡某因感情纠葛,用刀将男友张某捅伤。因胡某系未成年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两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决定给予其法律援助,指派了一名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了解到,胡某案发时不足16岁,且自幼丧父、母亲改嫁的她长期随爷爷生活,从小缺少关爱。与张某恋爱后心生温暖,但不久又突然失去,心智还未成熟的胡某一念之差做出过激举动。此外,案发后,胡某如实供述案发事实,也积极地对张某进行了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
为此,律师针对其未成年人犯罪的生理、心理特点,以教育、感化的方式疏导胡某,讲明其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适用法律,胡某主动表示认罪悔罪。随后律师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充分沟通,最后建议检察机关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其附条件不予起诉。
此后,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及综合评估后,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对胡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胡某的故事是我市实施法律援助中的一则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是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该负责人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持续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范围,每年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假冒伪劣农资损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劳动权益”等法律援助案件3000件以上。
同时,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均可获得法律援助,2020年全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十年前增长了50%。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惠民力度,我市还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将标准从低保标准调整为低保标准的两倍,增加覆盖人群300万,并对部分特殊人群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提高法律援助可及性。为保证法律援助质量,专项制定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建立法律援助专业团队,并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管理办法、补贴办法,每年落实办案补贴经费5000万元。
据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38万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者取得利益17.72亿元,其中农民工案件5.2万件,帮助追讨欠薪6.14亿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案件1.18万件,有效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