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在重庆召开。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出席会议并讲话,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刘强出席会议并致辞。
重庆市高级法院院长李永利,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重庆大学校长张宗益,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袁小彬应邀出席会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主持开幕式。来自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和检察机关实务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开幕式、主旨演讲、专题研讨3个环节进行,选举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担任该委员会主任,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担任常务副主任,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潘祥均为秘书长,其余67名检察实务专家和高校学者为副主任、常务理事和理事。专业委员会还聘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四川大学教授龙宗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张建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孙长永等担任顾问。
陈国庆指出,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成立,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意义重大。
陈国庆强调,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用与时俱进的理论与实践捍卫“两个确立”,为刑事检察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理论支撑。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刑事检察理论研究,在重大理论问题上坚持走自己的路、体现中国特色。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聚焦刑事检察实践前沿问题深加理论阐释,共同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地。
成立仪式后,聚焦如何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贺恒扬、樊崇义、陈卫东、孙长永等与会专家学者先后向大会作主旨演讲。
着眼于以系统观念为指导落实该刑事司法政策,贺恒扬认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牵涉多方利益和多重法律关系,是政策、法律、科技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司法实践中需要以系统观念为指导,正确处理少捕慎诉慎押与认罪认罚从宽、检察机关主导与部门协作配合、司法自由裁量与有效监督制约、传统手段与监控方式创新、执法司法办案与社会支持配套等“五重关系”,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
樊崇义围绕刑事犯罪生态变化与少捕慎诉慎押在主旨演讲中表示,“慎刑”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的刑事法制文化,有着深刻的思想文化渊源。改革开放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确立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正当其时,而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由对抗型向协商型的转变,也为该政策的执行提供了诉讼程序依据。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转变观念,严把不捕不诉条件和标准,做到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和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
聚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地与配套措施,陈卫东建议,应当充分运用羁押听证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危险性诉讼式审查机制,明确侦查人员出席羁押听证会和发挥律师关于羁押的辩护作用,尽量扩大羁押替代性措施适用,充分运用科技方式数字化羁押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并注重优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考评制度,形成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确导向。
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人身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为题,孙长永认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要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的一面,罪刑轻重只是社会危险性的一个因素,重罪与轻罪均应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司法实践中,要依法适用并减少适用刑事拘留措施,建立刑事拘留向检察机关备案制度,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核心严格控制逮捕羁押措施适用,适度扩大非羁押措施的适用,依法规范并限制监视居住的适用等。
此外,会议还向获得本届论坛一、二、三等奖论文的作者代表颁发证书。
来源:重庆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