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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策略
来源:重庆法学杂志 | 时间:2020-12-01 | 编辑:唐怡 | 阅读:8634

  ○陆跃伟

  摘 要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安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斗争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公安机关要找准定位、依法履职,妥善处理“七大关系”问题,在“六个方面”下真功。

  关键词

  公安机关;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策略

  作者简介

  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重庆市警察协会特邀研究员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各种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可能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和叠加不稳定因素,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是责无旁贷的。但要依法履行职责,完成肩负重任,还需在疫情防控实践中不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既有瞒报病情的,也有暴力伤医的 ;既有造谣制造恐慌的,也有制假造假哄抬物价的;既有公然行骗的,也有聚众哄抢引发混乱的;既有借机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也有制造暴恐事件的,这些问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如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斗争中,有人瞒报行程情况和症状,危害公共安全:青海一男子隐瞒行程、隐瞒症状、拒不隔离,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人拒不配合检查,借机殴打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浙江临海一男子拒不配合防疫检查、殴打工作人员,致其轻伤。有人拒戴口罩还理直气壮,传播疫情:广东东莞一男子乘坐公共汽车时,不听劝阻拒不戴口罩,并辱骂乘务管理员。有人编造谣言,以图牟利:河北香河县一店员田某,为推销母婴产品编造疫情谣言。有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趁火打劫:天津市一药店10倍利润卖口罩,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斗争反映的问题看,公安机关如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安宁。

  一、清醒认识公安机关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职责任务

  公安机关在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及时、准确掌握突发疫情的动态情息,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进行有关案事件的防控处置,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围绕这一工作目标,公安机关在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的职责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处置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依法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妨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人员的筛查检疫等工作,对患者和疑似感染病人进行查找、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隔离区采取封闭隔离措施;三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出入管控地区的人员、车辆、物品卫生检疫工作,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四是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主要道路卡点、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疫检查和强制检查;五是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掌握突发事件尤其是引发社会安全稳定的有关信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由此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六是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七是承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指挥部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八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安保工作,做好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区域的管理;九是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十是做好民警防疫培训和公安机关内部防疫等工作。

  二、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妥善处理“七大关系”问题

  在处理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公安机关应坚决服从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坚持防控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防止重大疫情滋生蔓延,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来说,要妥善处理“七大关系”问题。

  (一)妥善处理“专业防疫”与“联动防疫”有机结合的关系问题

  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要调集各种力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防控,单独采取一种手段,在某一层次或者某一时期防控是片面的、零碎的、无力的。实战证明,“专业防疫”不与“联动防疫”相结合将陷入各自为战和孤立无援的境地,最终难以完成其使命。人民群众处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一个地方疫情防控有没有问题,群众最清楚。必须依靠群众,与群众建立密切的关系,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又要坚持群众路线,联防联控,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协助,打赢打好人民战争。公安机关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抗疫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疫强大合力。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微信平台等有效方式,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二)妥善处理“严惩犯罪”与“依法处置”辩证统一的关系问题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防控中,“严惩犯罪”与“依法处置”二者必须兼顾、不可偏废。只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只有依法处置,将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区分,才能给人民群众更多安全感。公安机关在抗疫斗争中,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利用疫情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狠手,组织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并及时予以曝光,迅速形成对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取得工作实效的关键。同时,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对各种涉及妨碍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处置中,要迅速查清事件的性质、区别情况,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展示坚决依法严惩此类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

  (三)妥善处理“科技防疫”与“人力防疫”二者兼用的关系问题

  在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既要发挥科技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也要运用传统有效方法防疫。因此,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物质保障调动,以及感染患者收治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隔离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要充分运用传统有效方法,派出足够警力进驻各交通场站维护秩序,充分依托治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检查点,协助做好体温检测、筛查和口岸检疫等工作。

  (四)妥善处理“重点防控”与“整体防控”协调推进的关系问题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公安机关要强化疫情重点防控,全面提升勤务等级,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安保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强化治安管控和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要盯住重点地区、部位、人群,加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管理,落实旅游景区、商圈、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加大警力投入,强化显性用警,加强巡逻防控,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强化街面显性用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五)妥善处理“外部防疫”和“内部防疫”之间的密切联系的关系问题

  只有把内部的防疫做好,才能更好地服务外部防疫。公安机关要妥善处理好“外部防疫”和“内部防疫”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公安机关要落实内部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办公场所和出入境、户政、车管等对外窗口单位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安全问题。要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监管场所传播扩散。要加强基层民警防疫防护物品物资保障,千方百计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要编制防护宣传手册,及时配发一线执勤民警,教育帮助民警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要教育办案民警提高防范意识,注重自身安全,增强在履行接处警、抓捕、羁押、询问、审判、执行等职能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

  (六)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与“风险防控”统筹推进的关系问题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心和执行力,做到排查范围更全面、分类处置更规范、工作方法更科学、责任落实更严格,打赢重大疫情防控阻击战。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治理,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群体性事件及个人极端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妥善处理“专项防疫”与“长效防疫”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问题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公安机关要处理好“专项防疫”与“长效防疫”的关系。专项防疫成功后,如何防懈怠、防反复,保持持续性,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是根本之策,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建立长效防疫机制,就是在总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经验、规律基础上,通过制定制度规范加以固化,将行之有效的方法、模式、措施、流程常态化,从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长效机制是稳招、长效药,是治本之法;执行“专项防疫”是针对特殊类型、特定范围和有针对性需求集中开展的特殊行动。它的特点是周期短、针对性强、解决问题快,是对常态化工作的有益补充,是治标之法、治本之策。因此,要处理好落实长效机制与适时开展专项防疫的关系,既要着眼于长效机制,也要适时开展很有针对性的专项防疫行动,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在“六个方面”下真功

  要认清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规律特征,在“六个方面”下真功,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方面下真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公安机关面对重大疫情型公安卫生安全事件,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严阵以待、全力以赴,采取科学周密措施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态势,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下真功。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疫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强化担当、敢于负责,冲到一线,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位,切实为全警带好头、作表率。广大党员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发扬协作精神、互通情况、整体作战,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防联控,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依法科学有效防控。

  (三)要在抓好重点任务方面下真功。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制造恐慌、混乱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要加强源头防控,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里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和卫生处置力度。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刑事侦查权,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要在强化舆论宣传方面下真功。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增强舆情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觉做到坚决抵制和纠正散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营造万众一心阻击疫情的舆论氛围,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要宣传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对疫情防控采取的政策措施、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战果,解疑释惑、稳定人心。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要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要在完善机制制度方面下真功。只有坚持用“治未病”的意识来防治“重大疾病”的出现,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公安机关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安全保障。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要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在闭环管控、量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要建立防、治、控、管各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做好医疗物资、生活用品、水电气讯等保障机制。要规定完善公安机关的应急性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权与职责、预测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措施与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措施等内容。要建立与新闻单位进行合作的机制, 向社会建立应急信息的通报制度包括通报种类、通报范围、通报时限、通报方式、通报的途径,特别是充分实现民众对应急信息的知情权。

  (六)要在战时队伍建设方面下真功。做好防疫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公安队伍。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防疫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注重发挥党建对队建的统领作用,加强思想信念教育,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大力开展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战时表彰机制,通过印发文件、制定措施等方式,增强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参战信心、决心。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民警、辅警,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确保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意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及时组织民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那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便正确地贯彻执行,提高工作效率。要集中宣传广大公安民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和在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要严肃战时政治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严肃批评教育,对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特别是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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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跃伟

  摘 要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安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斗争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公安机关要找准定位、依法履职,妥善处理“七大关系”问题,在“六个方面”下真功。

  关键词

  公安机关;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策略

  作者简介

  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研究室一级主任科员,重庆市警察协会特邀研究员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各种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可能引发社会治安问题和叠加不稳定因素,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是责无旁贷的。但要依法履行职责,完成肩负重任,还需在疫情防控实践中不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既有瞒报病情的,也有暴力伤医的 ;既有造谣制造恐慌的,也有制假造假哄抬物价的;既有公然行骗的,也有聚众哄抢引发混乱的;既有借机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也有制造暴恐事件的,这些问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如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斗争中,有人瞒报行程情况和症状,危害公共安全:青海一男子隐瞒行程、隐瞒症状、拒不隔离,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人拒不配合检查,借机殴打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浙江临海一男子拒不配合防疫检查、殴打工作人员,致其轻伤。有人拒戴口罩还理直气壮,传播疫情:广东东莞一男子乘坐公共汽车时,不听劝阻拒不戴口罩,并辱骂乘务管理员。有人编造谣言,以图牟利:河北香河县一店员田某,为推销母婴产品编造疫情谣言。有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趁火打劫:天津市一药店10倍利润卖口罩,存在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斗争反映的问题看,公安机关如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安宁。

  一、清醒认识公安机关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职责任务

  公安机关在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及时、准确掌握突发疫情的动态情息,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时进行有关案事件的防控处置,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围绕这一工作目标,公安机关在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的职责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处置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依法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妨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人员的筛查检疫等工作,对患者和疑似感染病人进行查找、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隔离区采取封闭隔离措施;三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出入管控地区的人员、车辆、物品卫生检疫工作,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救护车辆、防疫车辆和运送医护人员、药品器械、民生物资等车辆通行;四是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主要道路卡点、对过往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疫检查和强制检查;五是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掌握突发事件尤其是引发社会安全稳定的有关信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由此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六是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七是承担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指挥部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八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人员密集场所安保工作,做好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区域的管理;九是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十是做好民警防疫培训和公安机关内部防疫等工作。

  二、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妥善处理“七大关系”问题

  在处理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公安机关应坚决服从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坚持防控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防止重大疫情滋生蔓延,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体来说,要妥善处理“七大关系”问题。

  (一)妥善处理“专业防疫”与“联动防疫”有机结合的关系问题

  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要调集各种力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防控,单独采取一种手段,在某一层次或者某一时期防控是片面的、零碎的、无力的。实战证明,“专业防疫”不与“联动防疫”相结合将陷入各自为战和孤立无援的境地,最终难以完成其使命。人民群众处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一个地方疫情防控有没有问题,群众最清楚。必须依靠群众,与群众建立密切的关系,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又要坚持群众路线,联防联控,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协助,打赢打好人民战争。公安机关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抗疫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疫强大合力。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微信平台等有效方式,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二)妥善处理“严惩犯罪”与“依法处置”辩证统一的关系问题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防控中,“严惩犯罪”与“依法处置”二者必须兼顾、不可偏废。只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只有依法处置,将罪与非罪的界限明确区分,才能给人民群众更多安全感。公安机关在抗疫斗争中,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利用疫情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下狠手,组织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并及时予以曝光,迅速形成对违法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取得工作实效的关键。同时,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对各种涉及妨碍重大疫情防治工作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处置中,要迅速查清事件的性质、区别情况,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展示坚决依法严惩此类违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决心。

  (三)妥善处理“科技防疫”与“人力防疫”二者兼用的关系问题

  在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既要发挥科技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也要运用传统有效方法防疫。因此,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物质保障调动,以及感染患者收治和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隔离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要充分运用传统有效方法,派出足够警力进驻各交通场站维护秩序,充分依托治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检查点,协助做好体温检测、筛查和口岸检疫等工作。

  (四)妥善处理“重点防控”与“整体防控”协调推进的关系问题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公安机关要强化疫情重点防控,全面提升勤务等级,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安保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强化治安管控和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全力维护医疗、隔离秩序。要盯住重点地区、部位、人群,加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管理,落实旅游景区、商圈、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同时,要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加大警力投入,强化显性用警,加强巡逻防控,严格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强化街面显性用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五)妥善处理“外部防疫”和“内部防疫”之间的密切联系的关系问题

  只有把内部的防疫做好,才能更好地服务外部防疫。公安机关要妥善处理好“外部防疫”和“内部防疫”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公安机关要落实内部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办公场所和出入境、户政、车管等对外窗口单位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安全问题。要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监管场所传播扩散。要加强基层民警防疫防护物品物资保障,千方百计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后勤保障。要编制防护宣传手册,及时配发一线执勤民警,教育帮助民警提高病毒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防护能力。要教育办案民警提高防范意识,注重自身安全,增强在履行接处警、抓捕、羁押、询问、审判、执行等职能时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

  (六)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与“风险防控”统筹推进的关系问题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心和执行力,做到排查范围更全面、分类处置更规范、工作方法更科学、责任落实更严格,打赢重大疫情防控阻击战。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治理,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群体性事件及个人极端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妥善处理“专项防疫”与“长效防疫”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问题

  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公安机关要处理好“专项防疫”与“长效防疫”的关系。专项防疫成功后,如何防懈怠、防反复,保持持续性,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是根本之策,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建立长效防疫机制,就是在总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经验、规律基础上,通过制定制度规范加以固化,将行之有效的方法、模式、措施、流程常态化,从而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长效机制是稳招、长效药,是治本之法;执行“专项防疫”是针对特殊类型、特定范围和有针对性需求集中开展的特殊行动。它的特点是周期短、针对性强、解决问题快,是对常态化工作的有益补充,是治标之法、治本之策。因此,要处理好落实长效机制与适时开展专项防疫的关系,既要着眼于长效机制,也要适时开展很有针对性的专项防疫行动,使其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处置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在“六个方面”下真功

  要认清重大疫情型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规律特征,在“六个方面”下真功,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要在提高思想认识方面下真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公安机关面对重大疫情型公安卫生安全事件,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严阵以待、全力以赴,采取科学周密措施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态势,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下真功。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疫情就是警情”的理念,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强化担当、敢于负责,冲到一线,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位,切实为全警带好头、作表率。广大党员民警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服从命令、发扬协作精神、互通情况、整体作战,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防联控,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依法科学有效防控。

  (三)要在抓好重点任务方面下真功。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制造恐慌、混乱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要加强源头防控,加大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里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和卫生处置力度。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刑事侦查权,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要在强化舆论宣传方面下真功。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增强舆情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觉做到坚决抵制和纠正散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营造万众一心阻击疫情的舆论氛围,凝聚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要宣传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对疫情防控采取的政策措施、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战果,解疑释惑、稳定人心。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要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要在完善机制制度方面下真功。只有坚持用“治未病”的意识来防治“重大疾病”的出现,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公安机关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安全保障。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要完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在闭环管控、量化管理上狠下功夫,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要建立防、治、控、管各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做好医疗物资、生活用品、水电气讯等保障机制。要规定完善公安机关的应急性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权与职责、预测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措施与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措施等内容。要建立与新闻单位进行合作的机制, 向社会建立应急信息的通报制度包括通报种类、通报范围、通报时限、通报方式、通报的途径,特别是充分实现民众对应急信息的知情权。

  (六)要在战时队伍建设方面下真功。做好防疫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公安队伍。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防疫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注重发挥党建对队建的统领作用,加强思想信念教育,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大力开展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战时表彰机制,通过印发文件、制定措施等方式,增强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参战信心、决心。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民警、辅警,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确保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意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及时组织民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那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便正确地贯彻执行,提高工作效率。要集中宣传广大公安民警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和在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要严肃战时政治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和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严肃批评教育,对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特别是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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