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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背后的立法经验
来源:重庆法学会 | 时间:2021-05-16 | 编辑:唐怡 | 阅读:361

  今年2月25日至26日,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研讨会在位于西南政法大学召开。会上,来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的川渝两地专家学者,聚焦两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文本,深入开展研讨、汇集专家智慧、提出立法建议。

  这是一次具有开创意义的会议——围绕双城经济圈发展,着眼营商环境更优,川渝两地的法律界专家学者首次齐聚一堂,结合区域实情,通盘考虑推动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化法制化。

  今年3月下旬,川渝两省市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通过,都将于7月1日施行。通过后的两个条例成为川渝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有30余个具体条款实现了制度对接,4处规定完全一致。以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为例,川渝两地对业务类别、办结时限等作了一致要求,企业如果在川渝两地均开办企业,将会有更加便捷的感受。

  背景:

  为区域协调发展构建相对统一、协调、稳定的法规制度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

  去年7月,经川渝两省市党委批准,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庆签订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协同立法、联动开展监督、代表活动、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四个领域加强合作。

  四川省有关方面表示,从过去来看,两地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契合度较高,比如,《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与《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与《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探索在现行地方性法规基础上开展协同立法具有较大空间。

  “重庆与四川在地理上山水相连,在文化上同出一脉,在发展上互融互通,尤其在党中央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协同立法的意义凸显重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也正是在这一次签订合作协议后,川渝两省市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两省市协同立法的第一个项目。

  去年12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赴成都,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商川渝人大合作事宜。在成都举行的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座谈会上,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明确,携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等8项合作事项,作为2021年度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合作事项。

  至此,共同研究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难题,着力构建相对统一、协调、稳定的法规制度,着力推动形成公平、开放、共赢、持续的发展新格局,成为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工作目标。

  过程:

  川渝两地专家学者首次共同开展法规草案专题论证

  去年7月,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川渝两省市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之初,条例草案在两省市的立法进度并不一致——在四川省,条例草案已经进入常委会审议阶段;在重庆市,条例还属当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

  为此,《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开始提速。在重庆,这项立法采取了“双组长”工作机制,即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并成立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咨询专家小组,加快开展文献研究、书面调研、问题梳理、制度研究等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在立法推进过程中,川渝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也常来常往、加强交流,互学互鉴优化营商环境及地方立法的有益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其间,川渝两省市人大有关专工委共同委托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川渝两地高校的专家学者就法规草案开展专题论证。

  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统计,在这次专题论证会上,有近10条来自川渝法律界专家学者的具体建议被采纳,成为通过后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正式条款内容。

  成果:

  30余个条款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对接

  通过后的两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框架结构基本一致,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完全一致外,还均从市场、政务、法治三个维度作了重点规范,共有30余个条款针对同类事项作出相近规定,实现了重要制度有机对接。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工作人员介绍,两个条例的总则中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完全一致的规定,即加强毗邻地区合作,支持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异地通办、监管联合、数据共享、证照互认;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完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完善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等。

  “两个条例还针对重要具体事项,对川渝两地协作作了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表示,例如:协同推进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有关方面应当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规范和监督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支持成渝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沟通交流互认。

  因为川渝省市具体实情不同,两个条例对同类事项作出了相近规定,对扩大开放、市场准入、涉企收费、中介服务、跨境贸易、创新免责、规范停产停业、营商环境评价等,均结合实际作出了相近的制度安排,便于有关方面一体遵循。

  “‘重庆菜’也即是‘川菜’。川渝协同立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餐饮企业而言,是非常好的消息。” 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市餐饮商会会长、陶然居董事长严琦说,随着双城融合,一体化发展,川渝两地的经济交流也将更加密切。在餐饮领域,两地的交流也会更加频繁。

  在此背景下,陶然居将会以重庆为基地,建立成渝双城为中心、联合驱动的产业链供应链基地,进而辐射全国。同时还将联动四川餐饮商会,共同推动以川菜为主的“中国美食”海外推广力度。

  “在这个过程中,消除双城之间由于行政边界造成的各种隔断十分重要。”严琦表示,协同立法有助于川渝在营商环境的价值取向上凝聚共识,在具体内容上沟通一致,也一定能助力川渝两地共同把川菜推向海外市场,传播巴蜀好文化、讲好成渝一体化发展故事,打响中国餐饮好盛名。

  意义:

  协同立法有益工作经验在制度层面得以固化

  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继出台,不仅是川渝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也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川渝两地开展协同立法的空间将不断拓展。

  据介绍,在今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和立法后评估过程中,重庆方面将继续秉承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的原则,加快配套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并依法清除妨碍“双城经济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适时协同开展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领域的法规专项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大势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也已明确,优化营商环境之后,下一步将就铁路安全管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可喜的是,协同立法的有益工作经验也在制度层面得以固化。

  在与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进行对接沟通后,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出台了《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立法工作办法》,以制度固化规范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办法要求,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按照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的原则,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协同立法的主要方式包括法规立项论证对接、项目推进协调同步、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立法信息互通共享、法规清理协调联动、立法课题合作开展、立法资源共享共用等。

  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对涉及川渝两地区域合作、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内容的,应当统一概念、统一措施、统一标准。

  未来,在双城经济圈建设过程中,川渝两地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共性需求,将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共同得到研究解决和保障。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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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次具有开创意义的会议——围绕双城经济圈发展,着眼营商环境更优,川渝两地的法律界专家学者首次齐聚一堂,结合区域实情,通盘考虑推动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化法制化。

  今年3月下旬,川渝两省市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通过,都将于7月1日施行。通过后的两个条例成为川渝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有30余个具体条款实现了制度对接,4处规定完全一致。以开办企业全流程“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为例,川渝两地对业务类别、办结时限等作了一致要求,企业如果在川渝两地均开办企业,将会有更加便捷的感受。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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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经川渝两省市党委批准,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庆签订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协同立法、联动开展监督、代表活动、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讨四个领域加强合作。

  四川省有关方面表示,从过去来看,两地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契合度较高,比如,《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与《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与《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探索在现行地方性法规基础上开展协同立法具有较大空间。

  “重庆与四川在地理上山水相连,在文化上同出一脉,在发展上互融互通,尤其在党中央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的大背景下,协同立法的意义凸显重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负责人说。

  也正是在这一次签订合作协议后,川渝两省市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两省市协同立法的第一个项目。

  去年12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赴成都,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商川渝人大合作事宜。在成都举行的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座谈会上,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明确,携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等8项合作事项,作为2021年度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合作事项。

  至此,共同研究破解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难题,着力构建相对统一、协调、稳定的法规制度,着力推动形成公平、开放、共赢、持续的发展新格局,成为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工作目标。

  过程:

  川渝两地专家学者首次共同开展法规草案专题论证

  去年7月,在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川渝两省市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之初,条例草案在两省市的立法进度并不一致——在四川省,条例草案已经进入常委会审议阶段;在重庆市,条例还属当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

  为此,《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立法进程开始提速。在重庆,这项立法采取了“双组长”工作机制,即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并成立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咨询专家小组,加快开展文献研究、书面调研、问题梳理、制度研究等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

  在立法推进过程中,川渝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也常来常往、加强交流,互学互鉴优化营商环境及地方立法的有益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其间,川渝两省市人大有关专工委共同委托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川渝两地高校的专家学者就法规草案开展专题论证。

  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统计,在这次专题论证会上,有近10条来自川渝法律界专家学者的具体建议被采纳,成为通过后的《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正式条款内容。

  成果:

  30余个条款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对接

  通过后的两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框架结构基本一致,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完全一致外,还均从市场、政务、法治三个维度作了重点规范,共有30余个条款针对同类事项作出相近规定,实现了重要制度有机对接。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工作人员介绍,两个条例的总则中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完全一致的规定,即加强毗邻地区合作,支持共建区域发展功能平台,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异地通办、监管联合、数据共享、证照互认;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完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完善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等。

  “两个条例还针对重要具体事项,对川渝两地协作作了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表示,例如:协同推进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有关方面应当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规范和监督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支持成渝地区行业协会商会沟通交流互认。

  因为川渝省市具体实情不同,两个条例对同类事项作出了相近规定,对扩大开放、市场准入、涉企收费、中介服务、跨境贸易、创新免责、规范停产停业、营商环境评价等,均结合实际作出了相近的制度安排,便于有关方面一体遵循。

  “‘重庆菜’也即是‘川菜’。川渝协同立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餐饮企业而言,是非常好的消息。” 重庆市工商联副主席、市餐饮商会会长、陶然居董事长严琦说,随着双城融合,一体化发展,川渝两地的经济交流也将更加密切。在餐饮领域,两地的交流也会更加频繁。

  在此背景下,陶然居将会以重庆为基地,建立成渝双城为中心、联合驱动的产业链供应链基地,进而辐射全国。同时还将联动四川餐饮商会,共同推动以川菜为主的“中国美食”海外推广力度。

  “在这个过程中,消除双城之间由于行政边界造成的各种隔断十分重要。”严琦表示,协同立法有助于川渝在营商环境的价值取向上凝聚共识,在具体内容上沟通一致,也一定能助力川渝两地共同把川菜推向海外市场,传播巴蜀好文化、讲好成渝一体化发展故事,打响中国餐饮好盛名。

  意义:

  协同立法有益工作经验在制度层面得以固化

  川渝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继出台,不仅是川渝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也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川渝两地开展协同立法的空间将不断拓展。

  据介绍,在今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和立法后评估过程中,重庆方面将继续秉承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的原则,加快配套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并依法清除妨碍“双城经济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适时协同开展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领域的法规专项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大势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也已明确,优化营商环境之后,下一步将就铁路安全管理、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可喜的是,协同立法的有益工作经验也在制度层面得以固化。

  在与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进行对接沟通后,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出台了《川渝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立法工作办法》,以制度固化规范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办法要求,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按照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的原则,开展协同立法工作。

  协同立法的主要方式包括法规立项论证对接、项目推进协调同步、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立法信息互通共享、法规清理协调联动、立法课题合作开展、立法资源共享共用等。

  两省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对涉及川渝两地区域合作、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内容的,应当统一概念、统一措施、统一标准。

  未来,在双城经济圈建设过程中,川渝两地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共性需求,将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共同得到研究解决和保障。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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